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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京華時報訊(記者裴曉蘭)妻子離家出走後不回,非讓婆婆道歉,謝某一怒之下掐死妻子。記者昨天獲悉,市二中院一審以故意殺人罪判處謝某死刑,緩期二年執行,並賠償死者家屬各項損失共計4萬餘元。
  現年27歲的謝某是河北人。法院查明,去年10月16日8時許,謝某在大興區青雲店鎮的出租房內,用手扼壓李某頸部致其死亡,後於當日向警方投案。
  謝某認可指控。他說,自己和李某於2009年結婚。去年8月,謝某的母親和李某吵了幾句,李某就回了大興區青雲店其父母的住處。當年10月14日,他來京想接妻子回家。10月16日早上,他再次勸妻子回家,但李某說要讓公婆下跪給她道歉就回去,還說要離婚。此後,謝某掐住妻子的脖子。
  法院認為,謝某構成故意殺人罪。鑒於其自首,對其判處緩刑。  (原標題:丈夫接不回妻子行凶獲死緩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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