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報記者 朱智
  在懷化市鶴城區城南街道轄區,居民和企業一旦遇到糾紛和法律方面的問題,總會打城南司法所所長潘存軍的電話,而他也會第一時間趕到現場幫助大家解決問題。記者近日見到這位神通廣大的調解員時,他的同事親切地稱呼他是依法維權、客觀公正的好“和事佬”。
  調解工作是一門學問,要靠熱情,更要講技巧。潘存軍結合多年工作實踐,創新調解方式 有效化解各類矛盾。他積極組織工作人員在轄區村組、社區及企業設立法律服務點,開展免費法律咨詢和政策宣傳活動,與村支兩委、村組長、社區幹部、樓棟長逐一登記,主動下基層搜集民眾矛盾糾紛信息,變“人家找上門”為“服務到家門”,通過社區法律服務聯繫點最直接地為老百姓服務。城南街道辦事處轄區流動人口多,有2個城中村,一個精神病醫院,合同糾紛、徵地拆遷和醫患矛盾引起的上訪事件頻發,全所每年調處的各類糾紛達100多起。潘存軍都是在糾紛發生時,最先到達事發地,帶領所里的其他工作人員及時化解。
  依法維權不和稀泥。前不久,潘存軍接到求助電話,要求趕緊介入一起糾紛,不然很可能引發群體性事件。潘存軍第一時間趕到現場,在穩定了雙方當事人的情緒後,深入調查瞭解了糾紛的起因,原來是一起勞務合同糾紛,發包方和承包方由於在計算工程款及支付問題上發生分歧,一直協商未果,而施工人員無法容忍遲遲未能到手的勞務工資,一時激憤,將工地大門鎖住,雙方衝突一觸即發。潘存軍立即組織雙方到司法所進行調解,一方面對勞務公司詳細講解涉及拖欠農民工工資的有關法律法規,同時耐心向所涉及的14名農民工提出依法維權的合理建議。潘存軍認定,問題的關鍵是合同有漏洞。經過不厭其煩地勸解、做工作,合同簽訂雙方最終於第二天達成和解,同意自願解除工程承包合同關係,除承包者獲得合理的收益,農民工工資由發包方直接支付。為保證農民工工資得到落實,潘存軍促成雙方簽訂了書面協議,並將14位農民工工資登記造冊,由農民工本人到城南司法所領取。
  為保國家重點工程施工及時化解矛盾。2013年7月13日,懷化高鐵二分部井坪工地負責人孫某某、秦某某拖欠了段某某在施工時因工受傷的醫葯費和誤工費,雙方發生糾紛。潘存軍將雙方請進會議室進行協商,通過據實核算,依法敦促工地負責人結算段某工資45000元,賠償工傷醫療款13000元。同一天,潘存軍接到電話稱,在中鐵一局制梁廠有人阻工,他迅速趕往現場調查。原來何某某路過制梁廠一挖掘工地時,不小心摔倒,左腿摔傷,要求賠償醫葯費,私自阻攔制梁廠車輛通行,聲稱如果得不到賠償將召集家人、村民一起阻工。潘存軍先把傷者請到路邊,保障工地正常運轉,在瞭解了何某受傷情況後,耐心細緻地做通了他的思想工作。制梁廠負責人被潘存軍的誠心和熱情打動,主動賠償何某某醫葯費800元,阻工事件得到了圓滿解決。
  據瞭解,潘存軍連續10年被鶴城區和懷化市評為司法行政工作先進個人,去年10月被司法部授予“全國模範人民調解員”稱號。  (原標題:赤誠為民解糾紛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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